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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药是"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",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。在推进健康中国的进程中,国务院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(2016—2030年)》,明确了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、产业化的方向,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,走向世界,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,为建设健康中国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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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有害残留物(残留农药、重金属及有害元素、生物毒素等)检测:
国家药典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了药典2020版生物制品异常毒性检查、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、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等30份标准。2020 年 3 月 25 日发布的 0212 通则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,删除了有关重金属的规定,改为限定具体药材中的重金属限值,目前发布的需要限定重金属的植物类药材有:丹参、人参、山楂、枸杞子、甘草、白芍、西洋参、金银花、黄芪、当归、山茱萸、三七、酸枣仁、桃仁、白芷、葛根、黄精、栀子等十八种,限量值不变。
公布的《关于中国药典修订的通则0212及通则9302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》(以下简称"修订草案公示")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公示期为两周。新修订的通则对检测的33种禁用农药限定量做了部分微调,还公示了对中药有害残留物(残留农药、重金属及有害元素、生物毒素等)限量的指导原则。修订草案公示中规定一致性限量指导值:药材及饮片(植物类)铅不得过 5mg/kg,镉不得过 1mg/kg,砷不得过 2mg/kg,汞不得过 0.2mg/kg,铜不得过 20 mg/kg。除另有规定外,饮片水分通常不得过 13%;药屑杂质通常不得过 3 % ;药材及饮片(矿物类除外)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 150mg/kg;药材及饮片(植物类)禁用农药不得检出(不得过定量限)。